通知公告
關于轉換CNAS標識的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的事宜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已發布了新版認可徽標,新版認可徽標于2015年9月1日正式使用,現將認證證書中使用新版認證徽標要求以及舊證書轉換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施要求:
1、自通知發布之日起,新發的帶有CNAS標識的自愿性認證證書一律按照新版徽標頒發。
2、對于已經獲得舊版帶有CNAS標識的自愿性認證證書,隨該企業最近一次監督檢查或其他需進行換發證書的變更申請換發新版徽標證書,最遲換發日期不得晚于2016年12月31日,逾期中心將予以暫停認證證書,暫停期不超過三個月。
二、收費:
舊版帶有CNAS標識的自愿性認證證書換發新版徽標證書不收取費用。
北京中輕聯認證中心
2015年9月1日